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我省体育、健康、美育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作用,辽宁省教育厅现决定组建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就人选推荐、组织报送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育、健康、美育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
(二)加强统筹规划。教指委委员由教育行政、省内高等学校、中小学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本次遴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
(三)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发挥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 握新时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与美育工作的育人使命和核心要求, 恪守高尚师德师风,秉持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自觉 以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业务实践,严守纪律规矩,无违法违纪行为,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良。
(二)业务素质过硬。治学严谨务实,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扎实;能精准把握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教育教学规律,长期深耕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显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全国或本地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公信力。一线教学人员须具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须具备较高政策水平与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体育、健康、美育教指委工作的时间。获国家级、省部级相关教学、科研或名师奖励的专家,以及本领域资深专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名额分配及材料报送要求
每人限申报一类,每校限报3名,不区分类别。
请6月18日10:00前将《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附件1)、《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jiaoxuejianshe@dufe.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4710417
教务处
2026年6月16日
撰稿:张诚 审核:刘凌冰 单位: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