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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 (第五届)的通知
2026年06月11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五届)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机构和评选名额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为省委、省政府主办奖项,第五届评奖工作由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评委会组织实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本届表彰5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发放一次性奖励1万元及获奖证书。

二、评奖对象和参评条件

1.评奖对象。申报人选应当是在辽宁工作3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7月1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高校、党校、社会科学院、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和人才培育工作。

2.参评条件。推荐人选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专业水平高,业务成绩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成果或重要业绩;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人才培育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社会责任感强,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优良。同时,须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项目和3项省部级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2部及以上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和重要学术成果的专业人才,省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智库等重点科研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材料。参评人提供参评资格证明及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最具代表性的5个学术成果参评,不得多报或者漏报。

电子版材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佐证材料。

纸质版材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佐证材料。

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材料收集中,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术科(梓楠楼529)。

2.报送时间。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doc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xls

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填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说明.doc

4.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报送材料明细.docx


                              

科研处

2026年6月11日


撰稿:姜琳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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