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202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基地专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课题、2024年度招生考试研究专项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超期或课题研究周期不够的不得申请结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一)年度重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二)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以下成果之一: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一篇经验材料或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四)2024年度基地专项重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重点课题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五)参与结题的一般课题,需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提供咨询报告;或提供研究案例。
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报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纸质版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1份、结题鉴定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装订成1份,包含以下内容: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下,字数须为一万五千字左右;3.重点或专项课题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和书稿全文);4.一般课题咨询报告或研究案例。),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受理时间:2026年6月24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5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6年6月8日
撰稿:刘强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