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2025年修订)》等规定,科研处现组织2026年第一次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成果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取得(未参加过历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含批示、采纳和刊发,其时限以成果取得时间为准;
2.申报成果须提前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成果登记,并请留意科研处初审结果;
3.同一项申报成果符合多种奖励条件的,请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选择一种类别参与认定,不得以不同类别重复认定;
4.2025年及2026年取得的成果需分别填报2025年汇总表及2026年汇总表,表内“申报认定级别”一栏必须与科研系统内提交的认定级别保持一致。
5.过往年度取得但因各种原因从未参加过认定的成果,可参加本次认定;
6.已参与认定过的成果,不再接受认定。请申报人认真核对,避免重复申报。
二、提交材料
申报人打印成果基本信息表(请关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待初审通过后再打印),并在空白处亲笔签名,与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梓楠楼530(2025年度和2026年度分开汇总提交)。同时将《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电子版(2025年度和2026年度分开汇总提交)发送至邮箱chanxueyan@dufe.edu.cn。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6时,逾期不候。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成果对应的批示件、采纳件、刊发件的复印件,其他能证明成果取得合理性的相关材料等,申报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请提前沟通。
联系人:王磊、陶伟
联系电话:84738009
附件: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2025.xls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2026.xls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
撰稿:陶伟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