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指导与支持下,我校积极契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与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和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合作建设两所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是中方合作机构派驻孔子学院负责实际运营的管理者,更是孔子学院事业各项举措的实际执行者,发挥着连接中外方的桥梁作用。现为满足两所孔子学院发展需求,根据《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培养培训参考指南(2022 版)》相关精神,我校现面向校内选拔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有志于从事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2. 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
3. 派出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58 岁(含),小语种及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
4. 具备长期在海外生活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5. 派出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工作经历。
6. 具备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能力和中华文化素养;能够熟练运用孔子学院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运用网络、多媒体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
7. 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8. 其他院长岗位需具备的必要条件。
(二)其他参考因素
1.赴任孔子学院特点及发展特色。
2.外方合作机构对中方院长人选的要求和期待。
3.当地宗教、自然环境等因素。
二、待遇
中方院长在孔子学院任职期间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教师生活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并保留校内原岗位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在外任职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正常退休,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三、任期
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第一个任期为2026年7月-2028年7月。
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商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第一个任期为2026年9月-2028年9月。
最终任期以实际到岗时间计算。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4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外方合作大学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四、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东北财经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及东北财经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国际中文教育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东北财经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国际中文教育大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选拔推荐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打印后由所在单位领导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中文教育中心办公室(砚池楼101)。
2.我校将组织校内选拔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候选人的领导力、管理能力、孔子学院规划能力、外事能力、国际中文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能力。
3.根据面试成绩,经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最终人选。
4.待派中方院长须参加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派出资格。
5.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3日17:00。
六、咨询联系方式
姓名:解泱 电话:84712106
邮箱:dufeci@126.com
国际中文教育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撰稿:解泱 审核:邓立立 单位:国际中文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