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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6年06月18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完善项目分类管理

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按学科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两大类(不含教学改革、思政类专项)。按自主选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创新发展项目、人工智能专项四类立项管理。

(二)强化基础研究体系布局

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并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农业科技、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卫生健康、文体旅融合等领域,凝练关键科学问题与工程技术问题,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供给能力。

(三)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

面向辽宁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2211”产业体系建设,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鼓励高校与省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合作,促进高校科研与地方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协同,产出一批具有辽宁特色与显示度的创新成果。重点支持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服务产业领域方向。

(四)加大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力度

自然科学类自主选题项目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立项比例不低于50%。男性申请人: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向

(一)自然科学类

1.自主选题项目

支持教师面向科学前沿与辽宁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家级项目储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机器人、工业母机、工程机械与高端重型装备、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高品质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能源、电力装备、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汽车、智能育种、耕地质量提升、作物绿色种植、畜禽高效养殖、水产现代养殖、农产品加工、未来食品制造、生态环保、节能降碳、资源循环、海洋科技、安全监测预警、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应急与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文体旅融合、卫生健康、纺织服装等方面,为重大项目育苗。

2.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组建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的稳定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校、跨单位协同,培育学术领军人才与科研骨干,提升服务重大战略与产业需求能力。

3.创新发展项目

支持信息、装备、能源、材料、生物、健康、农业、海洋、生态等领域跨学科攻关,鼓励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围绕产业“卡脖子”技术、共性技术开展协同创新,深度参与辽宁实验室、浑南科技城、英歌石科学城、沈抚科创园建设。

4.人工智能专项

围绕大模型基础架构与算法、量子计算、生成式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取得原创性基础理论突破;围绕多模态智能、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方向创新,聚焦智能分子工程和生物工程等融合技术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推动重点领域操作系统等关键基础软件研发,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操作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工业软件等系统软件融合。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学科范围依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设置,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科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1.自主选题项目

支持理论创新、应用对策研究,突出辽宁振兴、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数字治理、冰雪经济、海洋经济、低空经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特色方向。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研究。

2.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跨学科融合、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产出标志性成果。

3.创新发展项目

围绕国家战略与辽宁高质量发展,开展原创性、对策性研究,提升决策服务能力。

4.人工智能专项

围绕现代化治理体系、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社会风险感知、文化传承与创新、国家文化安全等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有组织科研。鼓励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研究。

三、申报要求

1.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26日之前)。

3.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本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同期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须本人同意并实质性参与;自主选题项目须吸纳3名及以上在校生。

4.项目申报要考虑自主选题项目与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面上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青年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衔接安排,避免重复申报。

5.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获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立项且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7月1日),逾期未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收回剩余经费,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8.涉及人体试验、实验动物、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须严格遵守伦理审查、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等规定。

9.存在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违背科研伦理的,一律不得申报。

四、结题要求

1.须完成《项目申报书》预期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研究成果需与项目直接相关,且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财经大学,并标注项目编号。

2.需发表东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D类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1篇,或者通过学校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符合结题条件。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著作类成果已完成出版,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部门的采纳证明。

3.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办发〔2021〕28号)执行。

五、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

请申报人将PDF版《项目申报书(实名和匿名)》和EXCEL版《项目汇总表》打包上传到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材料请以“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姓名”“申报课题名称—匿名”“汇总表—姓名”命名,匿名材料请申报人隐去个人、成员、学院、单位等相关信息。

2.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


附件:

附件1: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1).doc

附件3:202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1).xlsx



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


撰稿:刘强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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