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大连市社科联2025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及大连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精神滋养。
二、结项范围
1.2025年第一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2号)
2.以往延期结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15号)
3.在研的2025年第二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11号)、2025年第三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12号),如已完成研究,成果符合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项。
三、报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实名1份、匿名1份)、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匿名1份)、成果精华版(实名1份、匿名1份)、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扫描版,实名1份、匿名1份,如有多个文件合成一个PDF上传,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夹请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实名、匿名文件夹各一个,材料命名方式如下图: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3000-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小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6.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方向、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超过7人,超过的将按排序计取前7人。
7.2025年第一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①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8.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9.查重检测报告:报告中显示的篇名、作者、字符数应与课题最终成果相符。
10.审批表和汇总表中课题组成员应与立项文件的人数、姓名、排序保持一致,确需调整的,应附书面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2月26日
撰稿:李嘉煜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