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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6年07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27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与自主探索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融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协同研究,充分发挥省级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辽宁力量。

二、课题分类及学科

(一)课题分类

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二)学科门类及学科

1.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 个学科门类。

2.学科参照 2022 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 个学科门类对应的一级学科。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 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对辽宁全面振兴的方向、目标和省情有较深入地理解和把握。

3.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需经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并填写《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方可申报: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项;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个人教学类成果获奖、指导学生获奖、学术交流成果入选文集等个人荣誉奖项不作为申报条件)。

5.青年课题(含青年博士课题)申报者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8月2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 周岁(1986年8月21日后出生),无资历和学术要求。2026 年已被辽宁省内高等院校或社科研究机构录用并从事社科研究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申报青年课题。

6.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各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参与课题研究。

7.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按照《2027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选题申报,并按“课题指南号”填报相关信息。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有前瞻性、储备性、对策性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 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8.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不包括委托课题);已获2026年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的不再申报本次课题。

9.申请人不得以同一题目重复申请其他基金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以撤项,并纳入社科领域科研诚信库。

2.本次实行限额申报。

五、申报方式

1.系统申报:申报者登录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s://www.lnskl.org.cn/)“数智社科”栏目,个人用户申报点击“辽AI社科”全域感知联结门户。在系统登录页查看相关帮助文档完成课题申报(见附件2)。佐证材料要列好目录,并将能够证明符合申报资格的佐证材料排在序号1。

2.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截止时间:8月13日17时

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附件1.2027 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pdf

附件2.个人申报说明.docx

附件3.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26年7月27日


撰稿:战宇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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