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大连市社科联2026年第二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5年第二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11号)
2.2025年第三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5﹞12号)
3.以往延期课题(大社科发﹝2026﹞6号)
二、报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将电子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实名1份、匿名1份)、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匿名1份)、成果精华版(实名1份、匿名1份)、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扫描版,实名1份、匿名1份,如有多个文件合成一个PDF上传,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夹请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各项材料命名方式如下图:

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3000-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方向、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超过7人,超过的将按排序计取前7人。
6.2025年第二、三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①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后报市社科联;②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7.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7月15日
撰稿:刘强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