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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6年04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辽宁省财经重点问题研究工作,聚焦财政领域亟待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了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 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15日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六、申报要求

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将Word版《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纸质版材料:请申请人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截止时间:5月17日

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4:2026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4月30日


撰稿:战宇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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