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为2024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中的硕士研究生项目,以及提前达到结项要求的博士研究生项目。其中,硕士研究生项目若未按时完成或成果不符合结项要求,将作撤项处理并追回全部经费。
二、结项要求
项目的研究成果发表(或即将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发表D区以上期刊,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发表在C区以上期刊)或完成了课题预定研究计划。
三、其他要求
1.对以下几种情况,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撤销处理:
(1)研究成果有严重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
(2)在学术道德、科研诚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研究成果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
(4)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四、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
请将《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结项审批书》(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结题汇总表》(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纸质版材料:
请将《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结项审批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材料完全一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1月18日
撰稿:战宇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