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立项课题;未结项的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以上课题不含2023年度以前的超期未结项各类课题(将另行通知)。2023年度以前的超期未结项各类课题识别方法,课题编号开头数字小于或等于2023,如:2023lskzdkt-012、2018lskzdkt-012。
二、结项标准
所有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结项标准:
1.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各类课题需满足的结项标准:
1.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
2.基地课题(含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
3.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4.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
5.青年课题(含青年博士课题)、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
6.项目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
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CSSCI、含扩展板)、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以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标注为认可标准。
三、申报要求
电子版材料:请将实名与匿名Word版的《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大小不超过4M,并将材料整理在1个文档内,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命名,内含实名、匿名文件夹各1个)。
纸质版材料:请项目申报人将实名与匿名的《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佐证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材料请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的顺序排放并分别装订成册,实名在上,匿名在下。(打印要求: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3日-4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5),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未提交《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2.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按期结项合格以上等次的有经费课题将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延期结项课题不再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3.凡在课题研究期间存在科研诚信问题或相关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等查重率较高的或审查出意识形态问题的,按撤项处理。
4.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内不能达到结项标准的,该基地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推荐下一年度课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决策咨询建议参考模版.doc
附件42025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xlsx
附件5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5年10月20日
撰稿:刘强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