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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的通知
2025年09月04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发展,鼓励科研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交流和传播,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开展基本科研业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决定组织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按照“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能够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原则上,优先资助计划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未做修订的再版书、已发表的文章汇编、各类教材、译著、教研教改总结、资料汇编、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必须具备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一般不低于15万字。

2.凡第一完成人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均可申请。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资助出版。原则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获批项目的成果不再给予资助。

3.获批资助的著作人,须承诺在成书中注明“本书获得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资助”字样(以此书稿为基础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者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公平公正,扩大资助范围,对本年度资助出版做如下要求:

(1)同一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部专著资助;

(2)获准资助出版资格后放弃出版的,取消第一完成人三年专著资助出版的申报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

(3)专著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

(4)若获准资助出版,《申报表》中主要完成人姓名和排序不得更改。

2.申请人及所属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专著申报质量。

3.申请人应确保所申报的专著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今年及以后的申请资格。

4.获批资助的人员应保证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书稿修订并提交给出版社。逾期未完成者,学校有权取消对该书的资助。以此书稿为基础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者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书稿名称、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如作者需要做必要的修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对该书的资助。

6.获批资助的人员应履行专著出版后的宣传和推介义务,积极向学校反馈专著出版册数、使用对象、发表书评、所获奖励、引用次数、参加学术交流及其他社会影响等情况。

7.本次资助项目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科研处所有。

四、结项要求

1.申请人所申报的专著须申报2026年度或202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2.专著参加学校著作类科研成果评级,或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予以结项。

五、申报方式

1.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请表》《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专著成稿、相关佐证材料和《学术诚信承诺书》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以“XX优秀学术专著申请-申请人姓名”命名)。

2.纸质版材料:请将《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请表》、专著成稿、相关佐证材料和《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3.截止时间:2025年9月14日,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附件1: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5年9月4日


撰稿:战宇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